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1718号


2025-03-14  来源:本站

  杨松坚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367号7栋1单元4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昌国用(改2014)字第254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杨松坚
2025年3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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