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1711号


2025-03-14  来源:本站

  杨涛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北侧沿金银湖东岸.环湖路西黄金海岸(金银湖生态家园)银海苑1号楼6单元3层11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东国用(商2011)第110100385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东2011001284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杨涛
2025年3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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