翁大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白沙洲街阮家巷河街18号(丁公庙)1-2-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,因其保管不善,将所持的权证号为:武昌国用(初改2003)第0283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翁大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阮家巷河街18号(丁公庙)1单元的不动产注销登记,因其保管不善,将所持的权证号为:昌20030075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