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志华,赵璟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江夏商业广场多功能综合大市场1栋底层C062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夏国用[商2011]第3379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夏2011005763-1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夏2011005763-2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赵志华,赵璟2025年3月13日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-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