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21334号
根据武昌征决字(2024)8号、武昌征决字(2022)5号,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昌6787 | 武汉汉光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武昌区武珞路358号二栋11号 | 房屋已征收 | |
2 | 武房地籍昌字第05-6787号 | 武汉汉光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武昌区武珞路358号二栋11号 | 房屋已征收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