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812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恢2039号之一,毛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24986号 |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2009002GB00006F00060122 | 江岸区京汉大道1005号(融科天城四期)T22栋1单元1-2层商28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