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3号


2025-03-1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3号

 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,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4月1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  联系方式:83256700

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
1 东西湖区柏泉农场茅庙集1-2层  土地证:东国用(94)字第150103058号,原登记姓名:高焕亭,现申请更正为高焕庭。  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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