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征收类) 公示号2025第20193号


2025-03-1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20193号

  根据房屋征收决定书青政征[2023]1号;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青政征补字【2024】61号,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青200231039 赵成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420107005015GB00012F00260019  青山区4街47门2号   
2 青国用(改2002)第17504号 赵成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420107005015GB00012F00260019  青山区4街47门2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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