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790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恢1675号,彭建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2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7497号 | 王庆雄,刘青芳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016004GB00010F00160004 | 洪山区书城路46号金地·格林小城B地块莱茵三区B栋B2单元1层B2-10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