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767号
根据(2024)鄂0102执2639号之二,朱桂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夏200902703 | 吴兰姣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5002002GB00269F00060052 |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汤逊湖山庄聚龙阁C栋1单元4层1室 | |
| 2 | 夏国用(商2009)第3731号 | 吴兰姣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5002002GB00269F00060052 |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汤逊湖山庄聚龙阁C栋1单元4层1室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