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722号


2025-03-0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722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4907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市2016013208 郑爽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6007GB00006F00010161  江汉区解放大道374号天瑞国际酒店公寓B栋18层1室  解押,解封,并协执过户至夏瑜(公民身份号码:422325198005135917)名下。 
2 江国用(商2016)第04942号 郑爽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6007GB00006F00010161  江汉区解放大道374号天瑞国际酒店公寓B栋18层1室  解押,解封,并协执过户至夏瑜(公民身份号码:422325198005135917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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