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711号


2025-03-0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711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7000号之二,钟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0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05311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70012GB00228F00010009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沌口街汉阳纸厂500-5-2  协助过户,转移登记至钟黎(公民身份证号码:421083198802046446)名下。 
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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