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702号
根据(2024)鄂0102执1624号之二,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2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3225号 |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3014001GB00089F00020053 | 江汉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居住区·兰海园2栋27层1室 | 解押,解封,并协执过户至杨林(公民身份号码:420106198108191215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