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677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1384号之一、(2024)鄂0106执恢1384号,雷雨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8)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26570号 | 黄婷、雷建斌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7001006GB00001F00050036 | 青山区建设四路1号香域水岸1栋2单元5层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