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1396号


2025-03-04  来源:本站

  代迎天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隆祥街3号壹加壹空间(汉阳商会商务大厦)1栋1单元8层8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7)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1836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代迎天
2025年3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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