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5月1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4212035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肖奎 | 100% |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3228号,武开国用(还2009)第3433号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永久社区102栋3单元6层2室 | 120.6200 |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,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永久社区102-3-602的房产,房屋所有权证号: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3228号,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武开国用(还2009)第3433号,为被继承人肖奎单独所有。现肖奎已故,该房屋100%产权本该由配偶朱德玲、女儿肖全荣以及肖奎的父母肖连华和孟祥英共同继承。肖连华,孟祥英和朱德玲放弃继承,故由女儿肖全荣继承房屋所有权的100%份额。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