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676号
根据(2024)鄂0902执恢1002号之一,湖北中都管桩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开国用(还2009)第9519号 | 辛满昌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4070004GB00207F00230021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碧湖新村社区40-2-102 | 协助过户,转移登记至湖北中都管桩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20902588230906Y)名下,产证作废 |
| 2 |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9620号 | 辛满昌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4070004GB00207F00230021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碧湖新村社区40-2-102 | 协助过户,转移登记至湖北中都管桩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20902588230906Y)名下,产证作废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3月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