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52号


2025-02-2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52号

  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3月2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青山区工业路八大家花园44号楼青山政务服务中心(东厅)
  联系方式:86848212

序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坐落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面积
用途 备注
1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十一路  420107008003GB00027F99990001  1013.3400  机关团体用地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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