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4月2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3256700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梁全喜、陈彩莲 | 梁芳100% | 东2006002827、东国用(改2009)第090801363号 | 东西湖区燕岭新村11栋1单元304室 | 38.9000 | |
| 2 | 梁全喜、陈彩莲 | 梁芳100% | 东2006002828、东国用(改2009)第090801364号 | 东西湖区燕岭新村11栋1单元3层3室 | 33.2900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