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615号
根据(2024)鄂0104执恢1037号之二,张绍堂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硚国用(改2007)第462号 | 苏祥发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4004001GB00041F00200031 | 硚口区解放大道131号B栋2单元3层1号 | |
| 2 | 市直200103725号 | 苏祥发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4004001GB00041F00200031 | 硚口区解放大道131号B栋2单元3层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