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604号
根据(2024)鄂0112执恢386号,张先巧(陈士元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5057号 | 王惠林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1001GB00021F00080027 | 东西湖区莲花湖中路131号莲花湖还建小区二期8栋1单元5层1号 | 协执过户,买受人:张先巧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