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602号


2025-02-2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602号

  根据(2023)鄂0113执583号之八,(2023)鄂0113执583号,余慧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房权证市直字第200337790号 韩芳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1013004GB00075F00010064  洪山区街道口南路6#竹苑小区西区3栋5单元5层10号   
2 洪国用(2004改)字第01837号 韩芳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1013004GB00075F00010064  洪山区街道口南路6#竹苑小区西区3栋5单元5层10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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