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585号


2025-02-2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585号

  根据(2024)鄂01执恢204号之二,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国用(交2013)第12953号 李波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3005GB00004F00010015  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大厦A栋10层15室   
2 江2013009283 李波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3005GB00004F00010015  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大厦A栋10层15室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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