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549号


2025-02-2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549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恢1375号之二,张士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硚200305882号 张春玉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4013002GB00012F00030025  硚口区燕山片C栋B座1层20号   
2 硚国用(商2011)第2153号 张春玉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4013002GB00012F00030025  硚口区燕山片C栋B座1层20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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