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4月21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
联系方式:83762190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向少侠(已故) | 王冠霞 50% 向阳弘 50% |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2022341号,硚国用(商2014)第5108号 | 硚口区长丰街长丰村紫润明园(北区)21栋2单元14层3室 | 77.3900 | 王冠霞 50% 向阳弘 50%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