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1097号


2025-02-20  来源:本站

  谢先义因保管不善,将蔡甸区新天大道130号居住、商服项目(金地中核凤凰城)1、2、7、8、9号楼1栋2单元25层3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5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129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谢先义
2025年2月20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