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480号


2025-02-1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480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4执4154号之四,姜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3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17191号 陈芬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07027GB00001F00190017  蔡甸区蔡甸街独山、孙家畈村依山龙郡一期一组团10栋2单元3层1号   
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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