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684号


2025-02-18  来源:本站

  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4月18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  联系方式:87012345

序号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㎡) 备注
1 张丽娟 50% 鄂(2019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49843号 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杨桥湖大道22号保利清能·西海岸四区Y21栋4单元6层1号  92.1400  张丽娟的50%份额由吴俊锋继承,吴晓锋、吴三堂、张友典、熊咏梅放弃继承。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18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