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37号


2025-02-14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37号

  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3月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青山区工业路八大家花园44号楼青山政务服务中心(东厅)
  联系方式:86848212

序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坐落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面积
用途 备注
1 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排水泵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青山区建设五路1号  420107004002GB00027F99990001  10599.0300  公共设施用地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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