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442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3722号之三,汪芹(代理人:张思怡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4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0552号 | 王鸽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5007GB00013F00170007 | 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办事处奥园西路5号美联·奥林匹克花园五期二区42栋/单元2层2号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