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430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恢949号之二,武汉广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青2010008436 | 孙辉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7005002GB00007F00080001 | 青山区青扬十街8栋2-15号商网 | |
| 2 | 青国用(商2010)第1966号 | 孙辉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7005002GB00007F00080001 | 青山区青扬十街8栋2-15号商网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