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4月1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 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4栋--20栋外围门面东湖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
联系方式:86628639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李祥胜,周泽清(已故) | 100% | 鄂(2023)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1671号 |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66号纯水岸·东湖一期(A-3,A-4)地下室栋-1层1048室 | 35.9000 | 地下停车位再次转让时,应依法补办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、补缴相关费用后,办理不动产登记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2月1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