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403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6996号之二,欧阳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房他证湖字第201102643号 |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11014008GB00001F00070201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道908号金地·中心城东1栋15层10号 |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2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