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816号


2025-02-10  来源:本站

  王艳因保管不善,将青山区104街坊新安小区4栋3门1103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3227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王艳
2025年2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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