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809号


2025-02-10  来源:本站

  张迟兵,梅春凤因保管不善,将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228号居住类项目(城南华府·书香世家)10号楼、S3、S4商业1单元12层(2)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412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迟兵,梅春凤
2025年2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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