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754号


2025-02-07  来源:本站

  曾阳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北路北侧华发中城水岸项目9栋/单元16层1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2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2978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曾阳
2025年2月7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