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736号


2025-02-06  来源:本站

  梅新喜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纸坊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三0三工厂白云花园4栋1单元1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夏国用(2011)第0917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市2011013312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梅新喜
2025年2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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