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敏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正义路一号(香格里·嘉园--青青美庐二期2栋)3单元11/12层1102室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市2015030350-2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鄂敏2025年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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