聂小龙,陈莉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祥丰路85号百胜·青城一品2栋2单元17层1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682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聂小龙,陈莉2025年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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