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377号
根据(2025)鄂0106执429号,谢清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昌200101689 | 湖北三联实业有限公司 |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| 420106006004GB00034F00010072 | 武昌区紫晋公寓A栋1-7-2(即现复式1-9-2、1-10-2)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