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364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1260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2015001662 |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03005010GB00011F00010006 | 江汉区万松园路14号4单元7层2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方军(公民身份证号码420619196810250430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