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348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1887号,宋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4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5721号 | 宋建国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6007004GB00039F00010014 | 武昌区大陶家巷30号1层1-3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