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331号
根据(2022)鄂0102执恢1185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国用(交2016)第09103号 | 甘细花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3008001GB00011F00010005 | 江汉区燕马小区3栋2单元8层1房 |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甘万庆(身份证:420116200209197619)名下。 |
| 2 | 江2016007276 | 甘细花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3008001GB00011F00010005 | 江汉区燕马小区3栋2单元8层1房 |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甘万庆(身份证:420116200209197619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