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331号


2025-01-23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331号

  根据(2022)鄂0102执恢1185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国用(交2016)第09103号 甘细花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8001GB00011F00010005  江汉区燕马小区3栋2单元8层1房 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甘万庆(身份证:420116200209197619)名下。 
2 江2016007276 甘细花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8001GB00011F00010005  江汉区燕马小区3栋2单元8层1房 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甘万庆(身份证:420116200209197619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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