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3月23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武汉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5998977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邱细明,廖桂枝,胡红艳,邱立新(已故) | 胡红艳 50% 邱细明 25% 廖桂枝 25% | 鄂(2025)武汉市长新不动产权第0000549号 | 新洲区阳逻街中份村(源江新居)8栋2单元3层2号 | 110.1400 |
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1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