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313号


2025-01-2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313号

  根据(2021)鄂1281执1647号之十五,余文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6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3436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10019GB00029F00010018  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主楼28层4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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