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286号


2025-01-2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286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2执恢334号之二,熊志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8405号 武汉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01005GB00001F00010053  江岸区三眼桥三村660号3单元4层1室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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