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3月2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67880304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王细才 | 100% | 鄂(2023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3359号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286号居住、商务、商业项目(晨鸣中利华中金融总部)1.1期B-1栋1层18商号 | 32.5100 |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1月2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