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239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10148号之三、(2023)鄂0102执10148号,王雅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8980号 |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2001005GB00020F00010005 | 江岸区花桥街育才一村40-2号(原:黄孝河路35号2单元5层1室)5层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