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202号
根据(2024)鄂01执恢124号之一,熊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7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8353号 | 湖北阳光一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5003005GB00257F01730102 |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杨桥湖大道2号阳光100大湖第七期66栋/单元1层4号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