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202号


2025-01-1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202号

  根据(2024)鄂01执恢124号之一,熊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7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8353号 湖北阳光一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5003005GB00257F01730102 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杨桥湖大道2号阳光100大湖第七期66栋/单元1层4号  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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