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87号
根据(2024)鄂0112执恢300号,王青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东国用(商2014)第280208001-特A-6号 | 郭勇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2413002GB00010F00630002 | 东西湖区万科四季花城·西半岛左岛特区A栋1-3层06室 | 协执过户,买受人:王青华 |
| 2 | 东2014001491 | 郭勇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2413002GB00010F00630002 | 东西湖区万科四季花城·西半岛左岛特区A栋1-3层06室 | 协执过户,买受人:王青华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