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187号


2025-01-1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187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2执恢300号,王青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东国用(商2014)第280208001-特A-6号 郭勇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13002GB00010F00630002  东西湖区万科四季花城·西半岛左岛特区A栋1-3层06室  协执过户,买受人:王青华 
2 东2014001491 郭勇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13002GB00010F00630002  东西湖区万科四季花城·西半岛左岛特区A栋1-3层06室  协执过户,买受人:王青华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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